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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/10/21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,大力弘扬“尊老、敬老、爱老、孝老”传统美德,倡导文明新风,树立道德典范,引领社会风尚,营造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、家庭和美、邻里和睦、人际和谐的良好氛围,根据市文明委《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“敬老爱老助老孝老”主题活动的通知》(市文明委发〔2013〕1号)文件精神,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老龄办、酒泉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在全市开展酒泉市“十大孝老爱亲模范”评选表彰活动。